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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浙江乐透-5/15”的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该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奖金,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六条“浙江乐透-5/15”当期奖金设为三个奖等,特、一等奖为浮动奖。二等奖为固定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固定奖等总奖金后的余额为浮动奖总奖金,各奖等奖额规定如下:
特等奖:奖金额是浮动奖总奖金的17%;
一等奖:奖金额是浮动奖总奖金的83%;
二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10元;
第十七条“浙江乐透-5/15”设置奖池,奖池由预备基金和浮动奖累积基金构成。
第十八条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额1%预留奖金、弃奖奖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整奖金结构;支付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原因造成的奖金损失。
第十九条浮动奖累积基金包括未中出浮动奖奖金和单注奖额封顶后的余额,主要用于累积特等奖奖金。
第二十条特奖等单注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浮动奖累积基金。
第二十一条当期特等奖的单注奖额在未达封顶限额时,一等奖不低于固定奖的一倍,不足部分由奖池基金补足。
第二十二条特别奖由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根据彩票市场情况设定,并提前公告。
第二十三条奖池余额定期向社会公布,不得挪作它用。 |